余的艺术字,余的艺术字体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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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词"又被称为什么?
"词"又被称为诗余、长短句、曲子、曲子词、乐府、宋词等。
词是一种诗歌艺术形式,是中国古代诗体的一种,亦称宋词、曲子词、诗余、长短句。始于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梁代,形成于唐代,在宋代达到其顶峰。一开始伴曲而唱,所以写词又称作填词、倚声。后来逐渐独立出来,成为一门专门的诗歌艺术。盛行于宋代 。
词的起源
唐代社会经济繁荣,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,音乐成为唐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***享受。特别是在***、天宝年间,玄宗皇帝精通并酷爱音乐,在宫中蓄养数百人的乐团,号称"***梨园***",更促进了社会上音乐歌舞的流行。而燕乐新鲜活泼,曲调繁多,使用各种不同的乐器伴奏,富于变化,故尤为人们所爱好。这些燕乐曲调有舞曲,也有歌曲,歌曲的歌辞就是词的雏形,当时叫作"曲子词"。
所以,唐代的燕乐歌辞本来与从前的乐府歌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。但在其发展过程中,却逐渐形成一个显著的特点,即严格按照乐曲的要求来制作歌辞,包括依乐章结构分遍,依曲拍为句,依乐声高下用字,其文字形成一种句子长短不齐而有定格的形式。这种情况是过去的乐府歌辞所没有的。到了中唐以后众多文人用这种制辞方式进行创作,这种新体歌辞逐渐成为中国文学中一种重要的体裁。
欧阳询的《由余帖》中有两个“乱”字繁简并用,为什么现代书法家笑话繁简不能并用?
祝枝山长有骈指,是否想写好草书的人也都效仿效仿?如果王羲之吃饭时听到可笑的事,笑得将粉条卡在鼻孔里,我们也学学?因此古人遗迹中出现的各种现象未必都值得效仿。
不过我们也不必对古代书法中这种现象感到惊讶,或者一味的批评,如果没有第一个写出简化字的人,现在的简化汉字也就不会出现。
然而,现在中国汉字的演变已经基本定型,再繁简并存觉着不值得提倡。
这很好的体现了当时正体、俗体并行,一字多个写法的实际情况。现在台港通行的繁体字,也就是所谓"正字"是十九世纪未,行将就木前的清廷颁布的,其目的是建立规范,避免"茴香豆的茴有四个写法"的尴尬,但其缺点是明显的,其典型的毛病就是哪个字繁,哪个字笔划多就选哪个字为"正字",体现了腐朽没落王朝的本性。1956年颁布的二干多个简化字,绝大部分是古已有之,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所谓“俗体字",体现了文字作为工具的根本属性,传统和继承的关系处理得很好。
现在一小摄人反复提要废除简化字,恢复繁体字,这些人,一类是无知,一类是偏执,食古不化,一类是别有用心,把流通于港台的繁体字奉为正宗,借以否定大陆。
古代有一字两种写法甚至几种写法的现象。虽有写法上的繁简之不同,但并没有现代简化字的概会,也就不存在繁简混用的问题。反而在一篇作品之中,为了避免重复,应该尽量变换同一字的不同写法。不是古人侵权用了我们的简化字,相反,我们制定简化字方案时,参照了古人。制定简化字的当初,简化字来源有多种,其中之一就是选取在古代,书写较简便的字。
其他的,像无与無,万与萬,于与於等等,在古代都是並用的。简化字方案中,取无,万,于作为规范的简化字。乱之与亂,同此理。
在《兰亭序》里也有:在“会于山阴之兰亭”,写作“于”;而在 “亦将有感于斯文” 那里写作“於”。这都没有什么可奇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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